民间借贷无钱还款担保人担责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3:28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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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氧化铁厂家
借贷网讯 没有钱还款,担保人要承担了麻烦, 日前,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刘某的申请,发出支付令:被申请人李某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,给付申请人刘某1100万元,并承担诉讼费。被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具体该案案情如下,2010年7月21日,被申请人李某因开发房产,向申请人刘某借款950万元,约定2012年7月20日还款。申请人李某多次催讨未还。双方结算至2012年9月11日止,共计欠本息1100万元。被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对李某借款自愿承担连带责任。
像这种案例,最后审理结果是怎样呢?在民间借贷,尤其是较大额借贷中,出借方更应谨慎,最好能如上述案例中的刘某一样,要求借款方提供具有一定清偿能力的保证人作为债务担保,以防借款方因市场风险丧失清偿能力而导致债权落空。